[1]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,上海200032
[2]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,上海200433
[3]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,上海200433
[4]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,北京100044
[5]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规划财务司,北京100044
[6]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,江苏常州
综合运用文献归纳分析和专家咨询等方法,围绕服务提供的“农村”范围,以“公共卫生产品”和“准公共产品”性质为依据,以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为基础,遵循超过半数的专家认可方可纳入的原则,界定了我国包括疾病监测与报告、疾病预防与控制、妇幼保健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卫生监督、基本医疗、爱国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在内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8项职能、23个类别和59个项目.经过11轮117人次的专家论证显示,8项职能、23个类别和59个项目的总体认可程度分别达到95.8%、96.1%和97.1%,具备一定可接受性:为进一步进行项目投入标准测算奠定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