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: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基地师资评估标准,以保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。方法:在广泛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,初步建立了由4个一级指标和45个二级指标构成的“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基地师资评估标准”专家评议表,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开展了2轮德尔菲专家咨询,以确定师资评估标准。结果:咨询专家来自于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基地、医学院校和卫生行政机关的,从事全科临床、教学、管理的专家共37名.其中64.8%(24/37)从事全科医师培训5年以上,78.4%(29/37)曾作为师资直接带教过全科医师,70.2%(26/37)具有高级职称.两轮咨询中专家积极系数均分别为97.3%和100.0%;权威程度分别为0.817和0.855;指标重要性的专家协调系数分别为0.188和0.278(均P<0.01),且第二轮大于第一轮,专家意见趋于一致.最终确立了一套由4个一级指标和27个二级指标组成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基地师资评估标准.4个一级指标为专业素养、临床医疗工作能力、教学资格与能力、全科医学基本概念,权重系数分别为0.253、0.253、0.251、0.243。结论:本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基地师资评估标准科学、内容全面,可用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师资综合能力的评估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