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
<正>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决定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,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职责,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,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,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,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。这也意味着,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管理覆盖全人口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资金,成为医疗服务的最主要购买者,同时还将管理最关键的购买要素——价格。